重庆古镇网

您现在的位置是:网站首页>平遥古镇

平遥古镇

大手笔黄岛征地规划涉20个村

重庆古镇旅游景点推荐表2024-07-06平遥古镇锦溪古镇特产
西古镇营,锦溪古镇特产,全国古镇排名,地块1范围: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灵海路以南、崇文路以东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鲁政字〔2023〕1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

大手笔黄岛征地规划涉20个村

   地块 1 范围: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灵海路以南、崇文路以东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

  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鲁政字〔2023〕1 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。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,II级区片每亩补偿 8.5 万元。

   地块 1 范围: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以南、古镇口路以东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大新庄股份经济合作社、西古镇营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2 范围: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纵七路东、横十二路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龙泉王家股份经济合作社、龙泉赵家股份经济合作社、朱郭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3 范围:位于黄岛区长江路街道长白山路以东、同江路以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濠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鲁政字〔2023〕1 号文公布的黄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。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 2个区片,I 级区片每亩补偿 9.6 万元,II 级区片每亩补偿 8.5 万元。

   地块 1 范围: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三沙路西、高峪村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高峪股份经济合作社、南小庄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2 范围: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灵海路以北、水城路以西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西冯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3 范围: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灵海路以北、水城路以西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东冯家滩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4 范围: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灵海路以北、水城路以西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东冯家滩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5 范围: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灵海路以北、水城路以西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东冯家滩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6 范围:位于黄岛区铁山街道玉泉路以东、东岳西路以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小平岭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7 范围:位于黄岛区铁山街道玉泉路以东、东岳西路以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小平岭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8 范围: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黄河西路北、云台山路东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安子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、柳东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9 范围: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黄河西路北、云台山路东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安子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、柳东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10 范围: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滨海大道南、大卢河东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石嘴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2 拟用于东冯家滩、西冯家滩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建设,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。

   地块 3 拟用于东冯家滩、西冯家滩村庄改造项目建设,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。

   地块 4 拟用于东冯家滩、西冯家滩村庄改造项目建设,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。

   地块 5 拟用于东冯家滩、西冯家滩村庄改造项目建设,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。

   地块 10 拟用于大卢河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,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、公园绿地。

  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鲁政字〔2023〕1 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。

   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,Ⅰ级区片每亩补偿 9.6 万元,Ⅱ级区片每亩补偿 8.5 万元。

   地块 1 范围:位于黄岛区胶南街道大珠山中路以西、背儿山路以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大庄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2 范围:位于黄岛区胶南街道郭家河岩村以北、凤凰山路以西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郭家河岩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3 范围: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灵山湾路北、崇文路西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西冯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4 范围:位于黄岛区大村镇龙马路南、藏马山路西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大村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5 范围:位于黄岛区灵山卫街道毛家山路以西、前港湾路以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西门外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6 范围:位于黄岛区灵山卫街道毛家山路以西、前港湾路以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西门外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7 范围: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山川路东、龙门路南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乔家洼股份经济合作社;

   地块 1 拟用于海洋工程环保桥面板材研发生产项目及出入口项目建设,用途为公园绿地;

   地块 2 拟用于海洋装备产业园凤凰山路西古镇营配套工程项目建设,用途为公园绿地。

   地块 3 拟用于大卢河再生水生态补水工程项目建设,用途为绿地与广场用地。

  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鲁政字〔2023〕1 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。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3个区片,I 级区片地价每亩补偿 9.6 万元,II 级区片地价每亩补偿 8.5 万元,IV 级区片地价每亩补偿 6.7 万元。